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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次政治局会议关注的九大议题
早在2002年11月16日,十六届中央政治局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政治局全体同志庄严承诺,努力把新一届政治局建设为团结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继往开来、开拓奋进的坚强领导集体。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的主持下,中央政治局会议目前已召开了48次,研究部署了一系列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议题。在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之际,回顾这48次中央政治局会议,我们清晰地看到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务实、为民的执政风格。
议题一:用科学发展观为经济形势把脉,为宏观调控导航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科学发展观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执政理念上的一大创新和贡献。最近几年,每一次以分析经济形势为主题的中央政治局会议都会强调:把科学发展观贯穿到经济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记者注意到,仅2004年一年就有3次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门分析经济形势,研究经济政策。4月26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针对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造成煤电油运供应趋紧,及时发出预警信号: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坚决遏制某些行业中的盲目投资和低水平扩张。当年7月23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清醒地认识到,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虽有所缓解,但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宏观调控处在关键时刻。而12月1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又对下一年的经济工作提前谋划:要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严把土地、信贷闸门,继续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议题二:构建和谐社会,探索13亿人和谐之路
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如何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2006年7月24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10月召开十六届六中全会,主要议程是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9月26日,中央政治局又召开会议,专题讨论拟提请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的文件《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稿,强调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
构建和谐社会,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2006年5月16日召开的中政治局会议有针对性地提出,要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议题三:连续40年专题开会部署反腐倡廉
在2003年到2006年4年间,中央政治局每年都至少有一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而且主题在不断深化,体系日臻完备,凸显以下三大亮点:
一是让党内监督硬起来。2003年12月23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了两部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稿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稿。2006年8月29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则进一步要求,自觉执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二是狠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2005年12月2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第二年,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行动,初步遏制了商业贿赂现象在我国一些行业和领域滋生蔓延的态势。
三是更加注重从源头上构建防治腐败体系。2003年12月23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次年12月27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认真审议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议题四:让新农村建设惠及8亿农民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央一号文件已经连续4年锁定“三农”问题。2005年12月2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认为,“十一五”时期是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基础的重要时期,各地区各部门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多予、少取、搞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
2004年3月29 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加大减免农业税的力度,把对粮食主产区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兑现到户,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格制度,确保种粮农民增加收入。
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2004年5月28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规范民主决策机制、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议题五:让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我们党参加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党内集中教育活动。2004年10月21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从2005年1月开始,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中央政治局常委带头参加,对推动全党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无疑具有重要意义。2005年4月1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中央政治局常委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民主生活会情况的通报。
2006年6月29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总结指出,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基本实现了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
议题六:谋求区域协调发展,力求“四大雁阵”比翼奋飞
当前中西经济地理版图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大变局,已由传统的沿海、内地两大块,细化为东、中、西、东北四大政策区域。2003年9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等问题。2006年3月2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又提出,充分发挥中部地区的区位、资源、产业、人才等综合优势,进一步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西部是少数民族聚居区,西部大开发必须把发展作为解决现阶段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2005年5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加大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的力度,着力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年8月26日,在西藏自治区成立40周年之际,中央政治局又召开会议,强调要把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牧民收入作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把体现农牧民利益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使他们充分享受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
议题七:推进各项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继续提供强大动力
2003年3月11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召开十六届三中全会,通盘设计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这次三中全会精神的引领下,各地放手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金融是市场经济的血液,2007年1月23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推动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优化金融结构,完善城乡、地区金融布局,深化各类金融企业改革,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
文化体制改革也提上了中央政治局会议的议事日程。2005年11月15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议题八: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实践证明,通过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可以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2004年2月23日召开的政治局会议,讨论修改政协章程部分内容,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新要求。2005年1月24日召开的政治局会议,又讨论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送审稿)》,该稿在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有关方面和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
2006年1月25日召开的政治局会议进一步提出,必须大力加强人民政协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
议题九: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
2005年6月27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对制订并实施本世纪第一个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进行了研究部署。会议提出,今后15年,我国科技工作要大力加强原始性创新、集成创新和在引进先进技术基础上的消化、吸收,创新,努力在若干重要领域掌握一批核心技术,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造就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和品牌。
如果说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资源则是第一资源。2003年5月23日、11月24日召开的两次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努力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
除了以上九大议题外,48次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的议题、还广泛涉及青少年体育、网络文化、北京奥运会、公共卫生、发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人口和计划生育等。这些议题无不昭示出十六届中央政治局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的崇高宗旨。
政改论战新观点:邓小平旧话与俞可平新论
编者按:关于政治体制改革与民主模式问题的内部大讨论日益升温,中国目前抛出又一个暗示,发表称国家应该回避欧式民主社会主义的评论,而近日北京政策专家又提出支持政改的强力理论依据。邓小平曾明确提出改革是包含政治体制改革在内的说法,日前中共高层“文胆”俞可平也在官方媒体再著文,为中共高层的政改发出增加必行的筹码。同时,诸多的讨论文章,亦同时为民主法治的进程提供理论支持并提出具体的指导。
邓小平:“改革,应包括政治体制的改革”
北京决策研究基地专家、北京市社科联正局级研究员马仲良目前在中共官媒发表文章,引述前国家领导人邓小平原话,“马克思说社会主义是计划经济,那是生产力发达以后,不是中国现在的国情能搞的,既然中国处在这样一个生产力的条件下,所以中国就必须改革开放,改革中国的体制,使它适应生产力”。
马仲良的文章说,邓小平强调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怎么有利于发展生产力,中国就采取什么形式,市场经济有利于生产力,中国就采取市场经济,股份制有利于生产力,中国就采取股份制,这种具体形式绝不是从马克思的著作里搬的,是从实践中探索出来的,但是中国的方向、中国的本质是符合马克思说的社会主义本质的。
文章指出,邓小平还提出来必须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保证中国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他特别强调要坚持中共的领导,认为西方的三权分立在西方有它的优越性,但是中国的国情和西方不一样,中国不能搞三权分立,不能搞全盘西化,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不动摇。为什么?邓小平说了,中国人口这么多,民族这么多,地域这么大,地区差别这么大,发展条件不同,如果一搞多元化、多党制,民族分裂势力、地方分裂势力纷纷都起来了,有哪个党能统一得了?能控制这个局面?到那天就是一片混乱,四分五裂,连年内战,中国的流民、中国跑出国的难民不是几百万,是上千万,就会造成世界的灾难。邓小平多次对国外的政治家发表谈话,说有些人主张中国搞三权分立,多党竞争,那是灾难。看来,前段时间的“三权分立”论又遭到了否决。
文章还引述邓小平的讲话说,邓小平曾于1986年6月就提出:“改革,应包括政治体制的改革,而且应该把它作为改革向前推进的一个标志。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因为首先遇到人的障碍。”
中共官方媒体《求是》杂志亦发文指出“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是死路一条,不改革政治体制、不实行人民民主同样是死路一条。”将政治体制改革高调提拔到中共执政的惟一正确方向上来了。
俞可平:实现公平正义必须推行民主法治
被称为“中共文胆”的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5月28日在《北京日报》发表文章《论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文章说,经过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创造了经济发展的奇迹,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社会利益开始急剧分化,已经到了一个关键时刻,如果不采取果断有效的措施,努力推进公平正义,使利益分配更多地向困难群体和贫困地区倾斜,就会背离共同富裕的长远目标.而实现公平正义必须推行民主法治。按俞氏最早的表述来说,民主是个好东西,但好东西也是有必要条件的。
俞可平的文章延续其近期的一系列新观点,论述公民社会是和谐社会的必要基础,公民与政府的合作,是社会和谐的关键。此篇文章进一步阐述说,所谓公平正义,就是指通常所说的公正,它是一种道义性价值。公正与平等有意义相近的方面,但两者有区别。平等主要是就结果而言的,而公正更关注过程和规则。没有公平正义,就没有社会主义;坚持社会主义,就必须坚持公平正义。
俞可平认为,中共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公平正义就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之一。社会主义自从诞生之日起,产生过许许多多的不同流派,即使社会主义者自己,对社会主义的理解也各不相同。但是,似乎没有一个真正的社会主义者会怀疑自由、平等、公正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只有在产生剥削和压迫的政治经济制度不复存在的社会主义条件下,才能真正实现公平正义的价值。
文章说,从中共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在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特别强调公平正义。几次中央全会的决议都明确指出,要更加重视社会公平。胡锦涛在界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个要素时,就把民主法治和公平正义放在最重要的地位。前不久,温家宝在一次讲话中更是明确地把维护公平正义视作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两大任务之一。
公平正义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的内容。在现代条件下,没有民主和法治,断不可能有真正的公平正义。因为现在我们讲公平正义,是指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在全体公民之间公平而合理的分配。这就必须有一整套既能充分反映和表达人民利益,又能确保政府权力为人民所用、政府政策满足人民需要的制度、程序和法规,否则,“人民利益”或“人民作主”便是一句空话。这样的一种制度只能是民主政治。
官方媒体批评:既得利益集团阻碍民主进程
同一时间,《人民日报》下属的人民论坛日前发表文章,严厉指责既得利益阶层干扰、阻滞民主执政。文章说,在民主的进程中,千百年来封建专制思想残余的影响、既得利益阶层的干扰、大量实际问题的阻滞,使得民主执政问题日益突出。要真正实现民主执政,政府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这将是一个漫长的需要政府不懈努力的过程。
(摘自香港德龙国际投资机构《角度》第24期)
西方为何不和中国签引渡协议
编者按:中国如果不能对司法制度实现充分的改革,追捕外逃贪官的进程仍然将十分缓慢。
中国官方的英文报纸《中国日报》报道说,中国在努力跟西方发达国家进行谈判,争取跟这些国家签订引渡条约。西方国家批评中国的司法制度不透明,被告难以得到公平的审判,中国滥用死刑现象普遍,因此不愿意跟中国签署这样的条约。
官方的英文报纸《中国日报》报道说,中国敦促西方国家摒弃政治偏见以及跟中国的意识形态分歧,跟中国签署引渡条约,协助中国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但是,许多西方国家以及人权团体表示,中国的政治和司法程序不透明,中国很多的大案要案都是由执政党控制的司法委员会事先进行内部商讨决定;因此,司法审判成为一种政治表演,被告的权利得不到保障.这不是政治偏见,而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中国国内的批评者也对执政党通过法律之外的渠道,也就是非法的渠道操纵掌握司法程序提出广泛而公开的批评,认为这种幕后操纵是违反中国的法律条文及其精神。到目前为止,中国执政党和政府没有对来自国内外的这些批评做出公开的回应。
《中国日报》报道说,中国公安部的消息来源表示,目前中国有大约800名经济犯罪分子逃往国外。中国希望通过跟西方国家签署引渡条约,把这些人引渡回国接受审判。中国先前跟法国、西班牙等少数西方国家签署了引渡条约,并对这些国家保证,从它们那里引渡回国的人不会被执行死刑。
中国公民维权网负责人李健表示,他认为中国要求引渡外逃的罪犯,尤其是引渡经济犯罪分子回国,这是可以理解的。李健说,要说维护人权,可以说打击经济犯罪分子是一个重要方面,因为经济犯罪分子在中国国内大多是通过损害其它公民的人权来自肥的。
李健说,从这个意思上说,他赞同中国政府的立场,这就是应当把那些外逃的犯罪分子引渡回中国接受审判。他同时表示,中国死刑过多,适用于死刑的罪名过多,让西方发达国家感到难以理解,难以接受。中国国内的研究者也指出了这个问题。李健说,中国司法制度的改革虽然近年来有不可否认的进步,但是,也有很长的路要继续走,而在死刑的问题上解除西方国家的疑虑可以说是相对简单。“假如中国政府更明智的话,现在就应当明确地宣布一些刑法方面的修改问题,比如说,宣布有些犯罪是不会构成死刑的,比如说,那些非暴力犯罪,经济犯罪。”
《中国日报》的报道说,中国外逃的犯罪分子用担心死刑和酷刑来逃避引渡。但是,批评者表示,中国死刑数量,比全世界90多个国家的总和还多,而且酷刑依然普遍。
另外,在中国,司法审判过程往往是执政党的政治决定,司法中包含着太多的政治因素,这就是人们为什么看到,凡是被指控为贪污腐败的官员,都是在政治上失去执政党保护的官员。
(文/齐之丰,本文根据作者在内部研讨会上的录音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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