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三鹿”毒奶粉事件的四个启示
“三鹿”毒奶粉事件给人启示良多,有些苦涩有些激愤有些思虑。
启示之一:企业应对危机事件能力差水平低!
事情出来了,无论怎么说,加工企业难辞其咎,因为企业有应该有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原奶问题入厂之初就会水落石出,有问题的原奶要拒绝入厂,并要报告食品监管等部门依法处理。孩子吃奶粉吃出结石甚至丢掉性命,企业老总之流却振振有词地说“自己和企业是清白的”,真是没有良知,真是厚颜。
在发达国家在法治社会,这种企业这种老总只有倒闭破产只有锒铛入狱……事情出来了,企业应该正视问题,勇于承担责任,勇于悔过自新,庶几可以取得公众谅解、顾客回头。百般辩解有何用?拿奶农说事简直就是倾轧弱势群体。
不排除有个别奶农利欲熏心利令智昏做出伤天害理之举,但是生产加工方完全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而不是在消费终端才发现这个问题。现在是经济全球化时代,“三鹿”势必殃及“池鱼”,其他奶粉甚至其他食品的公信度、市场占有率等都会受到影响(现在,整个国产奶制品市场已经受到重创)。也许,庆父不死,鲁难不已。食品领域乃至其他领域剔除了有毒产品后火凤凰会更好。
启示二:有法难依执法不严?
像“三鹿”这样的企业,产销量很大,应该进入相关部门的重点工作视野和领域,应该受到严格检测。“国家免检”在一个缺乏诚信的群体中在一个人治味浓郁的聚落里成了假冒伪劣产品招摇过市、坑害百姓的“金字招牌”。赋予“三鹿”免检的部门、机构肯定是食肉者肉食者,肯定是监管部门。不仅“三鹿”,而且其他的已曝光或将曝光的问题食品大多会冠冕堂皇地标示或赫然印着“国家免检产品”字样。看来,再好的制度,无论是宏观的还是微观的,如果执行中变形走样,就会走向反面,害民而不是益民。有人说“三鹿”毒奶粉再次提醒我们要加强食品安全立法,我想更重要的是有法要依、执法要严,否则,十(食)无安全感。是不是用“食用有风险,购买须谨慎”来温馨提示取代“国家免检产品”之类无保障确认才行?
启示三:民以食为天,谁来管“天”?
现在,从田间到餐桌,多家单位管食品,有利争着管,无利无人管。建议国家成立专司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明确落实各环节各领域的职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同时加大征信建设,加大对食品领域违法乱纪犯罪现象的打击力度,如要使违法者付出惨重代价,不但破产而且还要承担其他责任。官问官责,民还要依法问责企业、部门等,现在突发事件浮出水面后官问官责取代其他问责的主导型处理方式欠妥。官民有别,各司其职,各有其责,各负其责。现在的企业普遍缺乏社会责任,如透支员工、环境等,这是缺乏内在竞争动力的真实表现。一个对社会没有牵挂对大好河山无情对员工无义的企业,再大再强也是暂时的最终也是恐龙式的经济动物,在环保至上人性张扬民权勃兴的今天,只会渐行渐退以至于无影无踪。
启示四:食品问题不容忽视!
在老百姓近年来的印象中,问题食品可以开出一个大清单,相关的有苏丹红、毒月饼、多宝鱼、瘦肉精、二恶英、吊白块、毒大米等。看了你会大吃一惊,你会认为只有农耕文明时代的食品才是无污染的。而哪些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也会让人疑窦丛生,真是只有彻查严查常查狠查,才能保证大家食用安全。不妨将举国体制的优势付诸实践于食品安全方面监管方面。再说三聚氰胺是一种很常见的塑料化工原料,其分子显著特点就是含氮原子很多,人们常以“氮原子含量来推测蛋白质含量”,三聚氰胺便经常被不法分子利用添加以节省成本、提高食品“氮含量”。所以,三聚氰胺还可能依附于藏身于他处,不可不察啊!跳出“三鹿”看问题,食品安全路漫漫其修远兮!
4、从邓小平的南巡讲话看三鹿毒奶粉事件的启示
因三鹿毒奶粉事件的爆发,在我国奶制品行业产生了强烈震荡。可以这样预言,这将引发我国奶制品行业乃至整个食品行业的大洗牌!
我们不能忘记曾经发生在不久前的“毒饺子”事件。虽然最后的真相告诉我们,不是中国制造的饺子有毒,而是源于销售饺子的日本店内违规使用了杀虫剂——敌敌畏。但日本却借此兴风作浪,弄得全世界男女老少都知道了,毒饺子来自中国,毒饺子是中国制造的,致使中国饺子在世界人民面前蒙受了不白之冤。但事件所造成的负面国际影响,在短期内难以消除。
可是三鹿毒奶粉事件,却使问题的性质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据报料,三鹿奶粉在新西兰销售中发现了问题后,新西兰要求石家庄地方政府回收有问题的奶粉,但不得要领,不得已才绕过当地政府直接向中央政府举报。于是,中国拉响了三鹿有毒奶粉的警报,继而掀起了一股席卷整个奶制品行业的飓风。这下子再不好自圆其说了吧,在奶制品中,含有有毒的三聚氰胺,可不是象饺子那样,在别人家受到污染的啊,实实在在是在自己的家里被污染的;而且根据国家权威检测机构的报告,生产含有三聚氰胺成份的奶粉,还包括国内多家知名奶制品企业。
呜呼,这么多名牌,这么多知名企业,参与了损人利己、坑蒙拐骗和弄虚作假,这不仅将使“中国制造”的奶制品坠入溃退的边缘,也将中国政府推入了难堪的境地!以后,“中国制造”的颜面何存?“中国制造”的声誉何存?谁还会相信“中国制造”?谁还会相信政府诚信?
这种群体性损人利己、坑蒙拐骗和弄虚作假,很深刻地反映了一些问题。此时,我想起了邓小平南巡讲话中曾经敲过的警钟。邓小平的这番讲话,对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奠基性意义。他这么说过:“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扫除各种丑恶现象,手软不得。……不仅经济要上去,社会秩序、社会风气也要搞好,两个文明建设都要超过他们,这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什么是中国特色?什么是市场经济?邓小平的南巡讲话已经很明确了,犯罪不是中国特色,丑恶不是中国特色,失范不是中国特色,当然更不是市场经济。看来,人们早就将邓小平的警告置之度外了,早就将邓小平的警告当成耳边风了,早就将邓小平的警告当成雪花膏了!在他们的眼里,看见的只是GDP,只是金钱,只是利益!
市场经济是“利益”经济,这没错,就是计划经济从本质上讲,也是“利益”经济。但是,这里的“利益”,不是一家一己的利益,而是整个民族的利益,是整个国家的利益;这个利益,是整个民族的久远利益,是整个国家的可持续利益。可是,偏偏在这个牵涉到根本利害的问题上,我们的一些企业,我们的一些利益群体,我们的一些无聊精英,我们的一些无耻政客,宁愿牺牲整个民族的久远利益,宁愿牺牲整个国家的可持续利益,也不愿放弃其蝇头小利!
这几年,我国的经济确实是在高速地发展着,但与此同时,企业道德,社会道德,恕我直言,却也同时在高速地沉沦着!三鹿毒奶粉事件乃至奶制品行业群体性损人利己、坑蒙拐骗和弄虚作假,难道不是暴殄天良?难道不是蹂躏正义?难道不是践踏诚信?难道不是横行雷池?因此,从本原上看,这个事件既是企业良知和道德严重缺失的恶果,更是市场经济失去科学规范和严格监管的恶果。市场经济一旦放缰纵行,无度、无耻的利益追逐,就必然成为市场的“结石”;而市场“结石”,必然导致整个市场经济“结石”;如果监管失范,必然导致市场经济“肾衰竭”!
衰竭了,何谈健康?衰竭了,何谈优质?衰竭了,何谈快速?衰竭了?何谈可持续?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三鹿毒奶粉“事件,敲响了市场经济的警钟!要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要保障科学发展的全面实施,就必须牢牢记住邓小平发出的警告,就必须真正建立起更加严格、更加规范、更加科学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和体制,彻底清除机制内、体制内的“结石”,届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肾”,就会因为民众诚信、企业诚信、法律诚信、政府诚信、社会诚信,而充满永不衰竭的生命活力!
三鹿毒奶粉事件遭瞒报长达8个月 涉嫌犯罪
时间:2008-9-23 来源:金融网
三鹿瞒报8个月,石家庄市政府晚报38天。
经国家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事故调查组调查:三鹿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涉嫌犯罪,石家庄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未及时上报,处置不力。
经调查,2007年12月以来,石家庄三鹿集团公司陆续接到消费者关于婴幼儿食用三鹿牌奶粉出现疾患的投诉。
经企业检验,2008年6月份已发现奶粉中非蛋白氮含量异常,后确定其产品中含有三聚氰胺,有关问题仍在深入调查中。8月2日,三鹿集团公司向石家庄市政府作了报告。在2007年12月至2008年8月2日的8个月中,三鹿集团公司未向石家庄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也未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三鹿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涉嫌犯罪已被刑事拘留,石家庄市政府2008年8月2日接到三鹿集团公司关于三鹿牌奶粉问题的报告后,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直至9月9日才向河北省政府报告三鹿牌奶粉问题。调查表明,8月2日至9月8日的38天中,石家庄市委、市政府未就三鹿牌奶粉问题向河北省委、省政府作过任何报告,也未向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违反了有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规定。
9月10日以来,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连续作出指示批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国务院多次召开会议,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国务院启动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应急响应。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救治患儿,全面清查问题奶粉,深入调查事件原因和责任,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了信息,向世界卫生组织、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及有关国家通报了情况。(第一财经)
三鹿主要负责人涉嫌犯罪 石家庄市主要负责人处置不力
三鹿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涉嫌犯罪 石家庄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未及时上报处置不力
据新华网消息,经国家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事故调查组调查:三鹿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涉嫌犯罪,石家庄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未及时上报,处置不力。
经调查,2007年12月以来,石家庄三鹿集团公司陆续接到消费者关于婴幼儿食用三鹿牌奶粉出现疾患的投诉。经企业检验,2008年6月份已发现奶粉中非蛋白氮含量异常,后确定其产品中含有三聚氰胺,有关问题仍在深入调查中。8月2日,三鹿集团公司向石家庄市政府做了报告。在2007年12月至2008年8月2日的8个月中,三鹿集团公司未向石家庄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也未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三鹿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涉嫌犯罪已被刑事拘留,石家庄市政府2008年8月2日接到三鹿集团公司关于三鹿牌奶粉问题的报告后,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直至9月9日才向河北省政府报告三鹿牌奶粉问题。调查表明,8月2日至9月8日的38天中,石家庄市委、市政府未就三鹿牌奶粉问题向河北省委、省政府做过任何报告,也未向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违反了有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规定。
9月10日以来,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连续作出指示批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国务院多次召开会议,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国务院启动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应急响应。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救治患儿,全面清查问题奶粉,深入调查事件原因和责任,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了信息,向世界卫生组织、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及有关国家通报了情况。
——由于瞒报,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引发了对民族品牌和国家政府的严重信任危机;教训十分深刻。
三鹿,管理内功缺失是品牌致命伤
三鹿奶粉致婴儿肾结石事件震惊全国,在全国人民愤怒的讨伐声中,笔者在考虑:三鹿,到底“鹿死谁手”?
不是竞争对手,不是供应商,更不是消费者,作为行业领先者的三鹿是死在自己手中,死于品牌管理内功的缺失!
现在如果谁去谈“如何让三鹿度过危机”,那么不但全国人民不同意,也对其他品牌企业没有任何借鉴意义。中国企业应该从三鹿覆辙中寻找品牌管理内功缺失的教训。
三鹿的管理内功失当至少表现在三方面:
第一、品质管理问题。即使如三鹿公司所说,问题奶粉是被不法奶农添加三聚氰胺,但是品质问题并不是9月份才发现。因此作为生产企业,三鹿在原料采购、产品生产以及产品检验与市场反馈环节显然管控不到位,造成了今天的结局。这里,我们想起2004年的三鹿阜阳奶粉事件,据报道:2004年1月16日,阜阳吕寨镇勇庄村村民张广奎投诉所购三鹿婴儿奶粉有质量问题,后经阜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三鹿集团共同确认为假冒产品,并予以结案。同年4月27日,三鹿与数十家国内知名品牌乳品企业在多个城市召开诚信座谈会,主题为“抵制‘杀人奶粉’、倡导诚信经营”,并联合发布“杀人奶粉”事件发生后全国第一份“乳业诚信宣言”,承诺坚决不生产和销售劣质乳制品。然而4年之后,却因为生产和销售有毒奶粉而致大量婴儿肾结石,品牌遭遇灭顶之灾。
第二、品牌的可持续管理问题。400克的奶粉一袋18元!这是什么价格?这简直就是市场倾销价格!这样的价格是可以使品牌短时间占领大量的市场份额,但是这种只能够生产一袋豆奶粉的价格怎么能生产出好的牛奶粉呢,怎么能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呢?因此企业只能选择劣质原材料来蒙骗不明就里的消费者了,那种信誓旦旦的“坚决不生产和销售劣质乳制品”的承诺早给抛得无影无踪了。三鹿这种价格倾销行为断送了品牌的可持续发展,使品牌陷入恶性循环之中。
彩电的长虹,空调的奥克斯等品牌也曾经深陷价格战的泥潭,使品牌的可持续发展蒙上阴影,长虹后来在2006年左右进行了战略转型,走出了泥潭,走上了可持续发展之路。而作为多年来一直雄踞中国婴幼儿奶粉行业第一的三鹿,却大量销售这种18元奶粉,实属作茧自缚。
第三、品牌的危机管理问题。三鹿的危机管理失当表现在多方面:1)危机预防不力。企业为追求市场占有率,大量采用价低质劣的产品充斥市场,为企业发展埋下祸患。2)对待危机出现时的侥幸心理。三鹿在申明中说8月6日之后生产的奶粉不进行召回,因为他们确信8月6日之后的产品不含三聚氰胺,那就是说他们至少在8月6日之前就已经发现产品关于三聚氰胺的质量问题,可却抱着侥幸心理让问题产品四处流通。这种无视消费者生命安全的行为和对危机的侥幸心理必然导致危机的大面积爆发,从而导致品牌的轰然倒下。3)危机全面爆发后反应迟钝、缺乏诚意,导致“墙倒众人推”的局面。
品牌的危机管理重点在于危机的预防,与危机萌芽状态时的积极解决,如果对危机缺乏预见,等到大面积爆发的时候,由于品牌已经处于风口浪尖,四面楚歌状态,危机公关必然举步维艰。
一个品牌的竞争力与前途归根到底取决于品牌管理内功的水平。管理内功缺失的品牌,轻则,在面对竞争对手时不堪一击;重则,自乱阵脚、走火入魔。从奥克斯到TCL,从旭日升到健力宝,从光明到今天的三鹿,许许多多的中国企业因为内功修炼不到位,因为急功近利而陷入困境。